入夜,搭上車,回台北。看著窗外,遠離市區之後是一片黑,從窗子只能看見自己。1997、1998、1999、2000......、2007......。
 事情沒有發生的話,我沒辦法去假設我真的會如何......,就像嘴上說著不會怎樣,也得到真的出現在眼前了,才真的感受到原來果真會這樣。好像集體暗示那般,我以為我不會難過的,卻仍舊掉入他們所說的那般。不過,我認為自己表現得很好!用玩笑來掩飾真實感受......,我必須保持風度,假裝毫不在乎地表示祝福。

 昨夜搭N的車回家,跟他聊起今天的這個行程......,

 我說:「她是帶我長大的女孩,讓我從男生變得稍微像個男人。」

 N問起我們怎麼分手的。

 「那時候我們年紀都太小,不懂得什麼叫做珍惜」我這麼回答。

 本來不該也不會想這麼多的,一旦醞釀起來,那些潛藏著的過往會不由自主浮現。

 筵席結束,我想要一個人,獨處,卻不敢一個人。

 我還清醒著可以選擇一個人被寂寞和回憶吞噬,也可以不這麼做。

 我還是決定把這些留在今天以前,睡醒之後,就過去了。

 最後,我可以肯定的是,還好這一、兩年來有妳,否則絕對不會這麼好過!

 舉杯祝福,我們逝去的青澀年少,及今後各自的幸福。



「十年」-陳奕迅 詞/林夕 作曲/陳小霞 編曲/陳輝陽

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 我難受
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
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
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

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
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

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
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
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
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

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
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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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阿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